2020年6月,杭州发生了一起备受关注的女童坠亡案。保姆梁某某将雇主解女士的2岁女儿米粒单独留在家中,导致米粒意外坠亡。
2022年5月9日,杭州市钱塘区法院对此案作出刑事判决,梁某某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解女士提出申诉但未获支持。2023年11月15日,解女士诉梁某某及其家属、物业公司的民事案件判决书下达,法院判处梁某某赔偿25万元。
2023年11月29日,保姆女儿左某起诉解女士名誉侵权案一审在安徽合肥庐江县法院开庭审理。左某认为解女士发布的视频公开了她的姓名、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并在抖音账号中发布了大量负面评价,损害了她的人格和名誉。左某要求消除对其名誉权的影响,并索赔精神损害赔偿金1元及维权费用两万元。
一审当日,解女士称左某并未到场,只有其律师出庭。解女士表示,对方在起诉材料中使用了她已故女儿米粒和小女儿麦子的照片等隐私信息,因此她也以肖像权纠纷为由将对方告上法庭。2024年11月28日,庐江县人民法院驳回了左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2025年3月25日,解女士代理律师李彩娥透露,一审法院认定了解女士的侵权行为,但没有对应的侵权责任,驳回了左某的索赔和赔礼道歉的要求。双方均提出上诉,解女士一方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侵权。对方补充提交了新证据,包括解女士小女儿麦子生日宴的视频和截图,这些证据涉及米粒的忌日,给解女士及其家人带来了额外的心理压力。解女士表示自己是被迫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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