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挂证取酬乱象正被严肃查处!4月2日,重庆市纪委监委披露了一则公职人员违规“挂证取酬”案例:罗某是某区一家公立医院外科科长,2020年7月至次年12月,他在医院工作期间,违规将个人的执业药师注册证挂靠在某药店,作为该店正常营业的重要资质。罗某每月从该药店获取500元的报酬,累计获利9000元。2024年8月,区纪委监委在医药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检查中,发现罗某的问题线索。
核查组指出,罗某未经组织批准将证书进行挂靠并获取报酬,本质上属于违规兼职取酬,既违反了《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也违反了党的廉洁纪律。2024年12月,因违反有关规定挂靠证书获取非法利益,罗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公职人员挂证取酬乱象正被严肃查处 建筑医疗领域频发
“挂证取酬”是指行为人将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等挂靠至非供职单位名下,实际未到挂靠单位工作而获取报酬的行为。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常务理事、华东政法大学纪检监察学院教授魏昌东表示,公职人员违规“挂证取酬”是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一种表现形式,披着“以劳取酬”“以技取酬”的外衣,掩盖“以权取酬”这样一个实质和交易关系。这种行为违反廉洁纪律,扰乱了行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也滋生了权力寻租和利益输送的土壤。
多个案例显示,公职人员违规“挂证取酬”问题在建筑、医疗、水利等行业领域频发,多个省份均有公职人员因这类问题受到处分。例如,2025年2月,《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安徽省巢湖市纪委监委查办了一起公职人员违规“挂证取酬”典型案件。巢湖市园林管理处原主任王某某常年将个人市政公用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挂靠外部企业获取报酬,直到上级有明文规定后才撤回证件,但并未退回个人违规所得。截至目前,巢湖市共计新发现66人涉嫌“挂证”情形,其中“挂证取酬”的23人被作为问题线索移交给相关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建筑领域是公职人员“挂证取酬”的重灾区。2020年,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通报12名公职人员违规“挂证取酬”典型案例,他们均涉及将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至建筑公司,并获取报酬的问题。这些公职人员来自县交通运输局、县司法局、县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等单位,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或记过处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点评称,平昌县有的公职人员将“挂证”兼职当成增收的“钱袋子”,凭借“挂证”一年额外取酬3000元至8000元不等,妄图当官发财两不误。此次平昌县12人被查处的教训再一次警醒党员领导干部,莫因蝇头小利坏了市场秩序。
医疗行业也是公职人员“挂证取酬”的频发领域。2024年4月,四川省开江县纪委监委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开江县纪检监察干部在走访中收到群众反映“驻店药师不坐堂”的问题。经过现场核查,发现该药房公示牌显示驻店药师户某某为开江县中医院党委委员、工会主席,于是户某某“挂证取酬”的问题浮出水面。问题线索被查实后,在开江县中医院党员大会上,该县纪检监察干部宣读了对户某某违规行为的处分决定:“你违规将本人持有的执业药师证挂靠在某药店,但未到店执业看方,并违规收取薪酬1.66万元,现给予你政务警告处分……”
在全国多地医疗行业,有多人因涉及此类问题受到处分。去年,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妇幼保健院药剂科负责人、主管药师张某因此问题受到处分的同时,违纪所得也被收缴。
水利系统也有类似案例。2023年,甘肃省庆阳市纪委监委收到群众举报反映市水利勘测规划设计院等单位2名干部有关违纪问题线索后,展开核查,在查清1名被举报人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的同时,发现市水利勘测规划设计院36名公职人员违规将个人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或中高级职称挂靠在本单位下属的2户企业并领取报酬。市纪委监委对1名违纪人员予以立案审查,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17.95万元,并将违规“挂证取酬”问题及时移交市水务局党组处理。市水务局党组在查清事实后,责令涉案人员限期向组织退缴违规“挂证”收入,上述36人受到组织处理,他们“挂证”违规所得71.82万元被收缴,同时,分管领导受到诫勉谈话,领导班子成员被集体约谈。
浙江省某县级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张乐表示,公职人员违规“挂证取酬”违反公职人员兼职取酬的禁止性规定,还有可能导致经济组织间的不平等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经济秩序。可以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进行查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党员干部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多位受访者认为,公职人员“挂证取酬”案例之所以屡屡发生,与其背后的利益输送有关。实践中,“挂证”公司更看重“挂证取酬”的公职人员个人权力在企业发展中起到的作用,这种“合作”关系从表面看是一种“挂证”行为,背后隐藏的却是受贿行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报道称,2010年至2022年8月,蒯慕宁利用担任江苏省南京市原下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科副科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和工程款结算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676.9万元。其中,2010年,蒯慕宁将个人一级建造师资格证挂靠在某公司。2010年至2021年,蒯慕宁收受该公司董事长严某某等人所送“挂证费”共计36万元。办案人员证实,该公司通过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接工程项目谋取的巨额利益,与蒯慕宁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密切相关。因此,上述“挂证费”本质上系有请托事项的好处费,蒯慕宁以“挂证取酬”名义收受这笔资金,应认定构成受贿罪。2023年5月15日,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判决蒯慕宁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60万元。
还有的公职人员被纪委监委查处时,还会以自己的行为属于“多点执业” “技术性兼职”等进行辩解。重庆市纪委监委通报的上述案例中,罗某就曾自称,其把个人执业药师注册证挂靠在药店是为了帮助药店取得营业资质,多开一个药店、群众买药也方便。“挂证没有影响我的本职工作,而且国家也允许医师多点执业,我怎么就违纪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规定,医师“多点执业”指的是,执业医师经卫生行政部门注册或备案后,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医疗机构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同时,《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严禁执业药师注册证挂靠,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的,由发证部门撤销执业药师注册证。重庆市纪委监委解释称,罗某的“挂证”行为未经注册或备案,并违反《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因此不属于“多点执业”的范畴。本案中,罗某未经组织批准,在私营药店“挂证”,且未在该药店实际工作,也不属于“技术性兼职”。
为实现全国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和数据的互联与互通,早在2019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关于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的指导意见》。截至2023年,31个省社保系统全部切换至全国系统。社保全国联网后,全国社保信息系统实现跨区域、跨部门数据互通,通过工商、税务、公安等多维度数据比对,有效识别虚假参保、重复参保等违规操作。
从多地在查处这一问题的具体做法看,纪委监委与多部门协同合作等也是常用的一个举措。2024年11月,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发文称,六盘水市钟山区纪委监委加强与组织、人社、卫健、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沟通协作,建立信息互通、问题移送机制,对医疗卫生系统持有执业资格的执业药师、执业医师情况开展梳理排查,通过比对数据信息,精准查找疑似违规“挂证取酬”问题。去年以来,相关部委也加大了联合查处力度。2024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出租出借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通知发出后,多地住建部门陆续公布排查结果,例如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截至同年10月30日排查出14218名;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同年10月29日公布数据称,排查出相关人员1986名。地方部门在公告中对涉嫌“挂证”的个人和单位发出要求:尽快完成整改,进入排查处理阶段后,将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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