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竹康同志的遗像庄重肃穆。2025年4月1日,他在河南郑州因病逝世,享年93岁。
何竹康同志逝世后,中央有关领导同志以不同方式表示哀悼并向其亲属表示慰问。
何竹康出生于1932年2月,江苏南通人。194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参加革命工作。1949年5月至1951年9月,他先后在苏南交通管理局和苏南行署交通处担任干事、科员、股长等职务。1958年8月至1980年11月,他在河南省计委任职,历任综合处科员、秘书、副处长,省革委会计委计划组负责人,省革委会计委党的核心小组成员,省计委副主任、党组成员,省计委主任、党组书记。1980年11月至1987年6月,他担任河南省副省长兼省计委主任,省委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省长,省委副书记、省长。1987年6月至1998年1月,他在吉林省担任多个重要职务,包括省委副书记、代省长,省委副书记、省长,省委书记、省长,省委书记,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人大常委会主任。2003年12月,何竹康离休。
何竹康是中共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委员,中共第十三届、十四届中央委员会委员,第六届、七届、八届全国人大代表,政协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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