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余前广
编辑丨谢长艳
据Wind数据,2024年初至7月24日,有1783家上市公司实施了回购股份行为,其中:有273家回购金额在1亿元以上,有10家回购金额在10亿元以上(药明康德、三安光电、宁德时代、顺丰控股、宝钢股份、九安医疗、韦尔股份、和邦生物、通威股份、凯莱英),有213家明确回购目的为市值管理。
回购增持是上市公司释放被低估信号、稳定股价、护航市值的重要实务工具,对二级市场投资者而言也蕴含着潜在投资机会。2024年4月4日,国务院发布的新“国九条”明确强调“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制定上市公司市值管理指引”“引导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回购增持是企业投资价值的外显信号之一
股票回购是上市公司利用现金等方式,从二级市场上购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一定数额股份的行为。一般情况下,回购后的股份无论是注销(减少注册资本)还是留作库存股(如:后续用于股权激励),均有利于提高ROE水平、增厚股利回报。从公司治理视角看,实施股票回购须经较严密的决策流程(特别是央企、国企,其间包含价值评估等必要环节),因而,从金融学理论上讲,一般情况下,股票回购可视为上市公司认为自身价值被低估、主动维护企业合理价值、对外提振二级市场信心的积极信号之一。
根据海内外资本市场长期实践,一般情况下,股票增持/减持同样可视为上市公司股东/管理层认为企业内在价值被低估/被高估、以实际行动表达对企业投资价值判断的外显信号之一。特别是,上市公司股东/管理层对企业基本面有更深入直接的了解,其大比例增持通常被认为是上市公司价值被显著低估、对外提振投资者信心的实质性举措。
从我国资本市场近年实践看,对上市公司实施股份回购予以更大力度的正面鼓励,并从退市角度(特别是交易类退市规则)对上市公司更加重视回购、增持形成了负面清单式的现实驱力。
从面值退市角度看,以正源股份为例,二季度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6月底按上交所决定终止上市并摘牌(首家非ST退市股);在此前后(2024年初起),正源股份未实施回购、增持行为,股价总体上一路下行、跌幅达72.5%。再看当前处于下行周期的钢铁行业,9家上市公司股价低于2元(截至7月24日收盘),均为国企;6家股价低于1.5元,其中不乏大市值上市公司(如:包钢股份市值644.75亿元、山东钢铁市值133.74亿元);4家股价低于1.3元(重庆钢铁、酒钢宏兴、山东钢铁、凌钢股份),仍处于面值退市的危险区。重庆钢铁6月24日盘中触及1元红线,6月初已发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并持续加大回购力度;7月2日董事会审议拟将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以提升每股收益等指标,提振投资者信心;7月18日公告实际控制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备注:中国宝武系国务院国资委市值管理考核前期试点单位)之全资子公司(华宝投资有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华宝投资火速付诸行动,总体看,重庆钢铁目前股价在1.05元盘整。山东钢铁6月6日股价触及1.12元低点,2月初已发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并持续加大回购力度;6月14日公告控股股东(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至7月18日已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6月26日公告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加强市值管理,积极回馈投资者”,总体看,山东钢铁近期股价逐步上行至1.25元左右。
从市值退市角度看,以建车B为例,2024年5月17日至6月14日期间,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市值低于3亿元,被深交所终止上市(市值退市第一股)。*ST深天2024年6月27日至今已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市值均低于3亿元,将被深交所终止上市(A股首例市值退市)。B股市场相对不活跃、流动性偏弱,宁通信B在5月20日收盘后市值首次低于人民币3亿元,5月23日公告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的方案,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50万元,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9%(点评:回购力度不足),截至7月17日,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7月22日收盘价首次低于人民币1元,23日公告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在控股股东(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统筹下,拟将持有的南京南曼电气有限公司100%股权以现金方式转让给控股股东所属子公司南京轨道交通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公司股价自23日起已连续3个10%涨停板。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沪深交易所规则,10月30日起,A股(或A+B)的市值退市标准将由3亿元提高至5亿元,市场化出清、常态化退市力度加大。
7月18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强调“健全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资本市场功能,防风险、强监管,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强化上市公司监管和退市制度”。综上可知,在新“国九条”“退市新规”等综合政策环境下,回购、增持既是上市公司优化资本配置、护航企业市值、更好回报投资者的重要工具,更是部分上市公司维护上市地位、规避潜在损失的必然选择。
监管层鼓励依法合规的“护盘式”回购
内在价值被显著低估 可考虑回购增持
在A股持续承压下行、优质上市公司投资价值显现的情形下,2023年12月,为更好顺应市场实际和公司需求,推动上市公司重视回购、实施回购、规范回购,积极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证监会修订发布《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具体是:放宽并增设一项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而回购股份的条件(即“护盘式回购”,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20%;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50%),取消禁止回购窗口期的规定,适度放宽上市公司回购基本条件;鼓励上市公司形成实施回购的机制性安排,明确触及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情形时的董事会义务。证监会明确,鼓励上市公司依法合规运用回购工具,积极回报投资者,促进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同时也将加大回购的事中事后监管,对利用回购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的(如:忽悠式回购),依法严厉查处。
2024年3月15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明确指出“违规减持严重影响投资者信心”“上市公司对自身投资价值的重视程度不够”“上市公司质量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和投资者的期待相比仍有差距”,进而强调要“推动上市公司加强市值管理,提升投资价值”,并专门将“提升股份回购效果和监管约束力”作为一条进行阐述,具体是:推动优质上市公司积极开展股份回购,引导更多公司回购注销,增强稳市效果;要求主要指数成分股公司明确股价短期大幅下跌等情形下的回购增持等应对安排;要求未增持或回购的破净公司在定期报告中说明改善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举措。4月4日,新“国九条”进一步强调“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制定上市公司市值管理指引”“引导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6月19日,证监会主席吴清在2024陆家嘴论坛开幕式上明确提出“我们将进一步引导上市公司树立积极主动回报投资者的意识,加强与投资者沟通,提升信息透明度和治理规范性,更好运用现金分红、回购注销等方式回馈投资者”。综上可知,监管层对上市公司依规适时回购、加强市值管理、积极回报投资者持鼓励态度(特别是护盘式回购、回购注销),对“忽悠式回购”等违法行为将一如既往地严厉查处。
从资本市场反应看,自4月12日新“国九条”发布至今,一批上市公司陆续披露股份回购、增持计划,注销式回购、大手笔增持屡现。根据《证券日报》数据,截至7月10日,2024年内已有1697家上市公司实施回购,合计回购金额达1083.9亿元,创历史同期新高,并已超2023年A股市场回购总额。根据上交所官网,近3个月(4月16日—7月16日)已有760家上市公司发布回购股份相关公告,较去年同期(309家)增长146%。部分上市公司回购金额在10亿元级以上,比如:伊利股份(近期市值在1500亿数量级)5月21日公告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回购股份将依法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兆易创新(近期市值在560亿数量级)5月14日股东大会同意变更公司2023年已回购股份中的500,000股股份用途,由原回购方案“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7月24日公告注销回购股份。永泰能源(近期市值在240亿数量级,2023年营收在300亿以上、归母净利润在22亿以上)5月中旬以来股价一路下行,7月24日盘中触及1.01元低位、面值退市风险显著增大,当日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股份回购金额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回购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根据Choice统计,截至6月25日收盘,A股市场年内已有超360家上市公司发布股东增持计划;涉及资金总额超200亿元(以增持拟投入金额上限测算),部分上市公司股东拟增持金额逾亿元;拟实施增持行为的主体包括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和董监高等。比如:通威股份2月1日公告,控股股东通威集团有限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不低于10亿元、不超过20亿元,且合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截至6月20日,通威集团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36248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48%,增持金额为52906.83万元。浙数文化7月10日公告,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同,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升投资者信心,控股股东浙报传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自2024年7月10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择机继续增持公司A股股票;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此前,浙报传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6月26日期间,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50001300.15元(含税费)。大中矿业3月22日公告董事会秘书林圃正先生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低于30160432股,即不低于公司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的2.03%,按时价测算增持金额在2.9亿元体量;7月1日公告,已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600万股。
《商界局外人——巴菲特尤为看重的八项企业家特质》将资本配置作为CEO核心职责之一,并将回购股票列入其超级工具箱。从境内资本市场生态、新“国九条”及退市新规等综合环境看,对于上市公司而言,若判断企业内在价值被显著低估(如:所处行业正值下行周期,遭遇外部舆情事件),可适时依规实施回购(注销)、增持,以提振二级市场信心、努力增厚股东回报,同时未雨绸缪地阻拦“野蛮人”恶意收购;若直接面临交易类退市风险(如:面值退市、市值退市,上市公司股价一路下行跌破2元、10月30日起总市值跌破8亿元其实就已进入退市危险区),则必须提前预判,果断采取回购、增持等实际行动,全力促进股价稳中有升、努力维护上市地位,规避因退市可能带来的重大损失,特别是当前国资委系统明确加强国企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考核,央企、国企驾驭包括回购股份在内的资本配置各类工具的重要性显著上升。
企业回购增持对二级市场投资人的价值
证监会明确,股份回购作为资本市场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安排,具有优化资本结构、维护公司投资价值、健全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方面的功能作用。一般情况下,回购、增持均属于上市公司判断其内在价值被低估的外显信号,这为二级市场投资人高效发现具备一定安全边际的潜在投资机会提供了便利。
根据兴业证券有关研究,A股历史上较为典型的“回购潮”主要包括:2015年6—9月、2018年10月—2019年3月、2023年12月—2024年2月,均出现在大盘指数的阶段性底部。进一步选取2018年以来发布回购预案的上市公司,计算其在发布公告前后相对中证全指的涨跌幅中位数。公告当日,发布以市值管理、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为目的的回购预案的上市公司相对中证全指超额收益的中位数分别为1.93pct、0.77pct;公告日20个交易日后,分别实现4.07pct、2.45pct的超额收益;公告日60个交易日后,以市值管理为目的的公司仍有持续的超额收益。因此,考虑到当前A股政策环境、市场估值水平,我们对基于市值管理目标的注销式回购(可减少流通股、增厚每股EPS)、大手笔增持(可形成有正向边际效用的实质性买盘)予以高度关注。
根据Wind数据,2024年初至7月24日,有1783家上市公司实施了回购股份行为,其中:有273家回购金额在1亿元以上,有10家回购金额在10亿元以上(药明康德、三安光电、宁德时代、顺丰控股、宝钢股份、九安医疗、韦尔股份、和邦生物、通威股份、凯莱英)。有213家明确回购目的为市值管理,其中:进度处于“董事会预案”阶段的有25家,“股东大会通过”的有10家,“实施”中的有70家(其中:公告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在2%以上的有21家,在4%以上的有4家,分别是晨光生物、硕世生物、冠豪高新、西点药业)。
从股东拟增持行为看,拟增持股数下限占总股本比例在1%以上的涉及15家上市公司,在2%以上的涉及4家,分别是康恩贝、大中矿业、威尔泰、华菱精工(占比高达7.5%)。从管理层增持行为看,涉及上市公司692家,其中:净增持金额在1亿元以上的有9家,在3亿元以上的有3家(圣泉集团、可川科技、中核钛白);净增持金额占总市值比例在3%以上的有7家,在6%以上的有3家(可川科技、天禄科技、ST万林);净增持股数占总股本比例在5%以上的有8家,在10%以上的有4家(可川科技、新亚强、百龙创园、香飘飘)。
从价值投资视角看,将回购(特别是注销式回购)、增持(特别是大比例增持)等外显信号与低估值研究方法(如:低PB、高股息率)相结合,或是发掘高质量投资机会的可行路径。特别是对强周期性行业而言,将上市公司明确作出回购决策作为外显信号之一,与所处细分赛道是否处于周期底部(如:行业亏损面)、管理层历史决策质量及是否具备出色的行业洞察力等关键判断结合起来研究,或是在资本市场海量信息中抓住重点、务实提升研究效率的可行性方法。将股票增持/减持事件与大宗商品价格走势(以及厂商成本、利润等数据)结合起来进行研判,可视作观察细分行业或上市公司是否进入中期底部/顶部区域的方法之一。
(作者系千栗资本总经理。本文已刊发于7月27日《证券市场周刊》,原标题为《年内近1800家公司实施回购,这10家公司金额超10亿》,文中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不代表本刊立场。文中提及个股仅作举例分析,不作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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