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共中央批准,龙飞,原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因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接受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立案审查调查。
调查发现,龙飞理想信念缺失,违背了初心和使命,持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频繁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及娱乐活动。他背离组织,谈话时不诚实说明问题,未按规定报告个人事项,在选拔干部、职工录用等环节为他人谋利并收取财物。其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接受礼品礼金,向管理对象借用大额资金,非法从事营利活动,并涉及权色、钱色交易。此外,龙飞道德沦丧,行为腐化。作为监督者,他却违法乱纪,利用职权为他人在工作调动、企业运营、项目获取等方面提供便利,非法收受大量财物。
鉴于龙飞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决定对其作出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请中共中央批准,给予龙飞开除党籍处分;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追缴其违法违纪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将被移送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涉及财产一并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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