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棕榈股份(002431.SZ)公告,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豫资保障房出具的《关于提议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豫资保障房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不超过1亿元。
股票回购往往被视为一种稳价措施。指上市公司用现金等方式从股票市场买回自家公司已经发行在外的一定数额的股票。一般来讲,回购后可以注销,也可以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近期,棕榈股份股价不振。6月28日,盘中再度创下1.39元/股的年内新低。
按照规定,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股即要退市,棕榈股份最新股价1.41元/股,再跌下去退市风险激增。
棕榈股份是一家以风景园林景观设计和营建、苗木销售为主业的企业,公司主要从事生态环境业务、生态城镇(运营)业务。
公司当前业绩承压,不久前被处罚。
今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40亿元,同比增长8.26%,归母净亏损1.03亿元,亏损同比扩大16.20%。
5月30日晚间,棕榈股份公告公司及相关人员于2024年5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河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4年1月31日,公司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亏损4亿元至5.2亿元;2024年3月15日,公司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2023年度净利润为亏损7亿元至8.8亿元;2024年4月27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其中2023年度净利润为亏损9.4亿元。公司2023年度业绩预告、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披露的净利润与年度报告存在较大差异。
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董事长汪耿超、总经理张其亚、财务总监李婷、董事会秘书冯玉兰对以上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河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汪耿超、张其亚、李婷、冯玉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本文数据来源:同花顺iFinD等)
来源:泡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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