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年4月,针对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在中国网络零售领域的“二选一”垄断行为,市场监管总局采取了行政处罚措施,并要求公司停止此类行为,进行全面自我检查与整改,同时规定其在未来三年内,需定期提交合规报告。
历经三年,市场监管总局密切监督阿里巴巴集团的整改进展,通过深度核查与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来检验整改的实际效果。评估结果显示,阿里巴巴集团遵循了监管要求,终止了垄断行为,强化了内部经营管理规范,加强了对平台商户及消费者的保护措施,完善了合规体系。这一系列举措有效改善了网络零售市场的生态环境,促进了公平竞争,激发了市场活力,优化了平台经济的发展质量和整体营商环境。未来,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引导阿里巴巴集团沿着规范化的道路前行,提升合规效率,鼓励其创新发展模式,优化服务质量,为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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