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ST公司深陷造假风波,三年虚增利润超8100万,两大审计机构提出严肃警告

访客 2025-09-29 18:03:44 6218 抢沙发
ST公司再次陷入造假风波,过去三年虚增利润超过8100万元,两家审计机构对此给出了标准意见,表明该公司的行为严重违反了行业规范和法律法规,这一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和质疑,对于公司的信誉和声誉造成了极大的损害,相关部门正在对此进行深入调查,以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权益。

继去年收到监管罚单后,ST复华再次涉嫌财务造假,三年累计虚增利润总额8106.55万元。但在这三年里,公司有两年都收到标准审计意见,来自两家会计师事务所。

三年虚增利润逾8100万,ST复华再收罚单

9月23日起,ST复华(600624.SH)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A股股票简称由“复旦复华”变更为“ST复华”。此次其他风险警示与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有关。

公告显示,ST复华全资子公司海门复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复华园区配套住宅项目——复华文苑住宅项目于2018年12月达到交房条件。此后,ST复华开始对其结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然而,ST复华2019年、2020年未审慎对复华文苑住宅项目施工成本进行核算、未足额结转相应营业成本,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导致公司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

其中,ST复华2019年少计营业成本5065.2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5065.22万元,占相应年度已披露利润总额的60.25%;2020年少计营业成本259.2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59.20万元,占相应年度已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7.11%。

2023年,ST复华在对复华文苑住宅项目进行存货减值测试时,将高层住宅与别墅合并为一个资产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涉嫌少计资产减值损失2782.13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782.13万元,占相应年度已披露利润总额的118.48%,导致2023年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

总的来看,2019年、2020年、2023年三年时间,ST复华累计虚增利润总额8106.55万元。

对此,上海证/监/局拟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公司时任董事长赵文斌等6名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至100万元不等罚款。该次罚单金额共计770万元。

事实上,ST复华在2024年3月也因财务造假问题收到上海证/监/局的罚单。

根据我们前期发表的《隐瞒负债、虚假平账,复旦复华被责令改正》,2013年至2017年,ST复华为解决两家参股公司对公司的历史宕账,账外累计向公司建筑承包商舜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借款7500万元,虚假平账。

上述隐瞒负债、虚假平账、不当会计确认等行为,导致ST复华披露的2013年至2023年期间的定期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换所后重获标准审计意见,签字注会也挨罚

截至2022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已经连续20多年为ST复华提供审计服务。

对于经监管部门确认存在虚假记载的2013年至2019年年报,立信所全部给出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其中对涉嫌虚增六成利润的2019年年报,立信所将“收入确认”“存货存在性及完整性”列为关键审计事项,并称“由于房产项目本期已完工并陆续开始交房,开发成本(产品)的完整性对销售成本的结转起着关键性的因素”。

2020年至2022年,立信所连续三年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该保留意见主要涉及复华文苑住宅项目工程审价增量问题。立信所针对与复华文苑项目相关的未付工程款项实施了函证程序,未取得工程施工承包单位的回函,也未能实施其他替代程序。2022年,ST复华和子公司海门房地产涉及3起与复华文苑工程承包单位有关的诉讼和仲裁,标的金额包括本金7500万元和利息4174.57万元。立信所未能从诉讼和仲裁的其他当事人处取得相关的充分信息和资料,无法就公司与复华文苑工程承包单位的往来余额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023年4月,ST复华在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中表示,上述3起案件所涉金额已经按照对应时间点追溯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同年6月,公司改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所)为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也是在2023年,公司重新拿到标准审计意见,签字注会是龚雷、齐新敏。但正如前文所述,公司2023年年报涉嫌虚增利润118.48%。

今年5月,财政部对龚雷、齐新敏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

罚单指出,ST复华子公司海门房地产根据评估机构对401套高层住宅增值2782.13万元与55套别墅减值3647.90万元相抵后的评估结论,将两个资产组合并为一个资产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永拓所未对评估结果和企业的会计判断进行恰当评价,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直接认可企业的会计处理,职业判断错误。

ST复华及代理总经理宋正、时任财务负责人周驰浩一同被财政部处罚。相关处罚决定显示,ST复华2023年多计利润总额2782.13万元,造成2023年度利润总额“虚盈实亏”,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

更正后两年净利由盈转亏,中报仍处亏损状态

从经营情况来看,ST复华归母净利润已连亏5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已连亏6年。

2019年至2024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4亿元、9.40亿元、10.41亿元、7.89亿元、6.80亿元、6.45亿元;分别实现归母净利润474.86万元、-5975.10万元、-1.06亿元、-620.02万元、-2185.84万元、-1.33亿元;分别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3890.97万元、-5805.52万元、-1.11亿元、-1810.18万元、-5012.91万元、-1.37亿元。

此前,ST复华已两度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追溯调整财务报表。

其中,公司2019年归母净利润由5551.14万元更正为474.86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由1174.24万元更正为-3890.97万元,盈亏性质发生改变;2020年归母净利润由-5583.28万元更正为-5975.10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由-5423.09万元更正为-5805.52万元,亏损扩大;2023年归母净利润由596.30万元更正为-2185.84万元,由盈转亏。

2025年上半年,公司营收出现小幅增长,但净利润仍继续亏损。具体而言,今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6亿元,同比增长2.20%;实现归母净利润-711.58万元,同比减亏54.86%;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1163.97万元,同比减亏44.19%。

ST复华表示,今年上半年,控股子公司江苏复旦复华药业有限公司正式投产经营时间较短,尚处于起步阶段,主要产品尚未进入集采招投标,且人力成本、折旧摊销等固定成本较高,导致亏损。此外,受医药行业政策变化以及部分重点产品集采价格和招标价格下降等因素的影响,控股子公司上海复旦复华药业有限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同比下降。

另外,日元销售额稳中有升,叠加日元兑人民币平均汇率上升的因素,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同比增长。同期,子公司上海复华高新技术园区发展有限公司因转让上海高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股权产生收益,推动公司实现同比减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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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访客本文地址:https://hujinzicha.net/post/2982.html发布于 2025-09-29 18:0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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