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荷人寿因财务会计信息不真实被罚款15万元并责令改正
中荷人寿因财务会计信息不真实被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并被罚款15万元,这一事件暴露出公司在财务管理和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监管部门强调,真实准确的财务会计信息是保险公司稳健运营的基础,要求中荷人寿立即整改,并加强对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的力度,此举旨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9月5日,大连金融监管局披露的罚单显示,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因财务会计信息不真实,被责令改正并罚款15万元。
在落实“双罚制”方面,时任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焦雯,被责令改正并罚款1万元。
大连金融监管局同时披露的处罚信息显示,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因虚开发票套取费用,被责令改正并罚款10万元。时任中荷人寿大连分公司银保部副经理(主持工作)王冰被责令改正,并受到警告和罚款1万元的处罚。
中荷人寿于2002年12月开业,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首批获准成立的中外合资寿险公司,由北京银行与法国巴黎保险集团合资经营,双方分别持股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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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访客本文地址:https://hujinzicha.net/post/595.html发布于 2025-09-07 15: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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